IMG_5669.JPG

這個夏天又到願麗診所乖乖報到

先給大家看打完皮秒後兩週 無濾鏡的皮膚發亮感

 

 

IMG_5526.JPG

打完皮秒雷射臉該有多亮就有多亮

 

 

 

 

以前我不太喜歡太常打雷射

因為其實除了痘痘跟痘痘痊癒後的色素沈澱 整體膚況還算不錯

大概每半年左右用皮秒大掃除一次就可以了

但31歲開始發現毛孔的問題已經不是半年一次可解決的

這次除了到願麗施打皮秒雷射外

還加上了美國極限音波

皮秒的效果比較即時所以先做皮秒紀錄

過兩個月再紀錄美國音波的效果

是說差不多一個多月的現在就已經滿有感的了

 

IMG_5540.JPG

IMG_5541.JPG

這是這次在願麗診所施打皮秒前的膚況

大致就是一些鼻子上的凹洞痘疤  鼻翼及兩旁的凹洞毛孔跟曬斑

 

IMG_5528.JPG

這兩年太陽特別毒辣尤其是今年

陽光超強 色素代謝趕不上累積的速度><

 

 

IMG_5191.JPG

這次特別挑了不需要露面工作的空窗期

大約五到七天左右都暫時不用拍照或見廠商

就請醫生能量盡情開強沒關係

 

occ9a51bb111e628f8771aabe1d076654_59257806_200801_0015.jpg

occ9a51bb111e628f8771aabe1d076654_59257806_200801_0009.jpg

過程基本上大同小異可以參考之前在願麗就已經做過的第一篇皮秒紀錄

https://missgabriella.pixnet.net/blog/post/349032064

我是回頭客無誤

 

這次一樣使用兩種探頭

第一種是亮白跟淺層斑點使用的 幾乎無感 不太會痛

第二種就是在願麗診所打皮秒雷射的重頭戲『超級鏡片(探索皮秒)』

我已經是第二次在願麗打這個探頭了 兩次效果都非常滿意

因為這次有特別排開自己的行程拉長修復期

所以超級鏡片的探頭能量比上次開更強 更能治痘疤跟凹洞!

第二個探頭超級鏡片就比第一個探頭更能感受打的深度

不過對我來說依然很不痛

(打過美國音波就覺得沒什麼痛的了!)

護士說現在超級鏡片已經取代傳統飛梭

效果更好而且相對更沒有後續反黑等等狀況

這也是為什麼我選擇皮秒的原因!

能量這麼強的操作

也一定要找執得信任的診所跟醫生才能放心

 

IMG_5204.JPG

這樣兩輪探頭的皮秒施打時間 大概15~20分鐘

這次因為請醫生能量開下去

所以打得滿臉血

我內心是開心的

因為知道只要痊癒後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皮膚

事前有吃止痛跟敷麻藥 打的當下是可忍受的痛 就是被小橡皮筋一直彈臉

比起施打皮秒雷射當下

事後冰敷結束後回家路上從皮膚深層的發燙還比較不舒服

但也是一下就過了

到家繼續冰敷就沒事

 

第二天起床的樣子

IMG_5539.JPG

臉上很多微小的傷口

基本上就是防曬 戴口罩 撐傘!

其他沒有太大的感覺 也不會痛

 

 

下面是打完第三天有擦潤色防曬的樣子

IMG_5225.JPG

 

這次因為回家有乖乖冰敷(因為能量開比較強覺得還是勤勞一點)

很快就已經退紅結痂了

不過因為結痂會覺得乾乾癢癢的

護士有交代千萬不能抓

˙所以癢癢的話我就是一直輕輕拍打

 

 

IMG_5536.JPG

這是這種紫色粗粗的結痂

不近看其實還好

口罩一戴就遮起來了

 

 

第五天

基本上已經可以正常化妝了 傷口也不會發癢了

IMG_5535.JPG

上完底妝會有種雀斑感 是咖啡色的小結痂營造出來的XD

遠看的話根本看不出來

 

第六天

IMG_5310.JPG

化完妝已經都看不太出來有傷口了 跟第五天比差很多

結痂也掉80%有了

已經感覺得出來兩頰變比較乾淨

不過有一些鼻翼的凹洞比較深的結痂還在

大概到第七天就都完全好了

 

 

 

IMG_5670.JPG

IMG_5672.JPG

臉的皮膚好就會有種好命感 真心不騙

尤其是夏天要好好保護自己的臉皮 記得要防曬

對我來說效率最高的保養法是使用成分單純的或是醫生推薦的保養品

然後把錢花在三個月或半年一次的皮秒

而且要找夠信任的診所

才能一次到位維持臉乾淨的感覺

 

之後過一兩個月再做美國音波的紀錄喔

有興趣的可以持續追蹤

以上

 

 

 

以上療程、圖片為實際案例,做為治療說明或衛生教育資料之輔助圖片,非屬醫療廣告宣傳行為。

提醒您各項療程的適應症不盡相同皆有副作用、禁忌症等狀況,療程詳細資訊及規劃以醫師現場評估說明為主,且成效因人而異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皮秒雷射 皮秒蜂巢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Gaby 的頭像
    Gaby

    Gaby- 城市OL OL and the City

    Ga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